业务介绍
平安信用卡“随享金”现金分期付款(以下简称“随享金”)业务是平安银行提供给持卡人(仅限主卡持卡人申请,附属卡持卡人不能申请,以下“持卡人”均指主卡持卡人)信用卡额度内的短期小额分期现金借款的服务。无论身在何处,当持卡人有临时现金需求时,平安银行信用卡可助持卡人轻松取现。
流程介绍
电话申请流程
01
拨打95511按“2”人工服务
02
申请“随享金”客服告知业务约定
03
客户提供申请金额、分期期数
04
客户提供同名借记卡等申请相关信息
05
客服提交申请,最晚第2日短信反馈系统审核结果
业务特点
- 更易申请:随时随地均可拨打客服直接申请
- 更快到手:随想随借,实时审批,快速到账
- 更低费用:0利息,1期手续费率3%,2期每期手续费率低至1.5%
随享金分期手续费率
“随享金”手续费分期收取,具体费率表如下:
| 期数 | 每期手续费率 |
| 1期 | 3% |
| 2期 | 1.50% |
分期示例
某持卡人申请“随享金”3000元,则应偿还金额如下表:
| 分期总金额 | 分期期数 | 每期手续费率 | 首期应还金额 | 剩余每期应还金额 |
| 3000元 | 1期 | 3.00% | 3090 | 0 |
| 2期 | 1.50% | 1545 | 1545 | |
| 每期应还金额=分期总金额÷分期期数(余数记入首期应还金额)+分期总金额×每期手续费率 | ||||
温馨提示
- “随享金”币种仅限于人民币,申请金额必须为100的整数倍,大于2000元,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及信用卡固定额度下的可用额度(不含临时额度),每日累计申请不得超过5000元,每个客户每月成功办理随享金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。
- 附属卡、公务卡、金通卡、花漾卡和烟草采购卡不允许办理随享金。
- “随享金”申请仅限于转入持卡人指定的本行或他行的同名借记卡账户,且该账户不得为证券客户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关联储蓄账户。如持卡人填写该指定账户有误或该指定账户状态不正常(包括但不限于销户、挂失、冻结等状态),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持卡人承担。
- 申请核准后不得对已申请的分期期数、金额进行更改。
- 申请成功后,分期总金额将占用您的信用额度,占用的信用额度会随着每期还款而恢复,直至清偿所有分期余额;每期下账本金、手续费将100%计入您当期账单最低还款额中。
- 以上费率为针对本行优质客户的暂行费率,在法律许可范围内,本行保留修改本业务条款及细则的权利,并通知持卡人。
- 若持卡人申请提前清偿未偿付的分期余额,经我行核准后,持卡人必须一次性支付未偿付的分期余额及手续费。
- “随享金”每期入账的应还本金金额及手续费不参与积分计划。
- “随享金”最终申请结果以银行审核为准。
- 本业务具体条款及细则详见《随享金业务条款及细则》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