业务介绍
i现金分期是指信用卡持卡人为满足自身消费需求,通过我行信用卡i现金分期业务申请渠道(含平安口袋银行APP渠道、客服渠道及其它申请渠道),在平安银行信用卡可取现额度、i现金分期专享额度内透支取现,并分期偿还本金及一定数额利息的业务。
1)信用卡可取现额度是指信用额度(含固定额度及临时,不含溢缴款)的50%,实际可取现额度会根据客户的用卡情况变化。
2)i现金分期专享额度是指平安银行根据持卡人的信用记录,并依据本行相关业务规定及商业判断,独立决定授予主卡持卡人独立于信用卡固定额度外的一笔额度,持卡人使用该专享额度办理i现金分期后,i现金分期专享额度不随还款、取消分期等情况而恢复,该额度仅在有效期内生效。
流程介绍

业务特点
- 额度专享:独立于信用卡固定额度;
- 超低利率:每万元利息低至2.8元/天;
- 实时到账:最快实时到账;
- 自由分期:最长可至24期。
i现金分期利率
“i现金分期”利息分期收取,实际利率将依据持卡人实际用卡情况综合评定,具体利率表如下:
| 期数 | 日利率区间 | 年化利率区间 |
| 3期 | [0.030%,0.049%] | [10.77%,17.73%] |
| 6期 | [0.035%,0.050%] | [12.64%,18.08%] |
| 12期 | [0.038%,0.050%] | [13.89%,17.90%] |
| 18期 | [0.039%,0.050%] | [14.09%,18.10%] |
| 24期 | [0.039%,0.050%] | [14.11%,18.09%] |
分期示例
某持卡人申请i现金分期10,000元,假设该持卡人申请i现金分期每期的利率如下(实际利率因持卡人实际用卡情况略有差异),则每期应偿还金额如下表:
| 分期总金额 | 分期期数 | 年化利率 | 每期应还金额 (不含最后一期) | 最后一期应还金额 |
| 10,000元 | ||||
| 3期 | 17.02% | 3428.33 | 3428.34 | |
| 6期 | 17.28% | 1750.37 | 1750.39 | |
| 12期 | 17.90% | 916.33 | 916.37 | |
| 18期 | 18.10% | 638.53 | 638.61 | |
| 24期 | 18.09% | 499.68 | 499.66 |
i现金分期每期应还本金金额等于分期本金总额除以期数,每期应还本金金额计算精确到分位,不能整除的余数计入最后一期应还本金金额。
立即申请i现金分期>温馨提示
- “i现金分期”币种仅限于人民币,申请金额必须为100元的整数倍,最低为100元,单笔最高申请金额不可超过i现金分期可申请额度且不高于100,000元。
- 申请核准后不得对已申请的分期期数、金额进行更改。若申请提前清偿未偿付的分期余额,经我行核准后,i现金分期业务的全部剩余本金视为到期应付,并扣收剩余本金的3%罚息(已入账利息不退还),持卡人需要一次性清偿。
- 持卡人成功申请i现金分期后,未使用i现金分期专享额度的,分期金额全部占用信用卡个人账户取现额度,被占用的取现额度将随持卡人每期还款而恢复,直至最后一期或提前清偿所有分期余额后全部恢复,每期分期利息入账后将占用个人账户可用额度,被占用的可用额度将随持卡人当期还款而恢复。如使用i现金分期专享额度,使用专享额度的分期金额不占用信用卡个人账户可用额度,但每期分期应还本金及利息入账后将占用个人账户可用额度,被占用的可用额度将随持卡人还款而恢复。
- “i现金分期”额度限有效期内一次性使用,每期入账的应还本金金额及利息不参与积分计划。
- “i现金分期”申请仅限于转入持卡人指定的本行或他行的同名借记卡账户。如您填写该指定账户有误或该指定账户状态不正常(包括但不限于销户、挂失、冻结等状态),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持卡人承担。
-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,本行保留修改本业务条款及细则的权利,并按照《平安信用卡领用合约》中与持卡人约定的方式通知持卡人。
- 本业务具体条款及细则详见《平安银行信用卡“i现金分期”分期付款业务条款及细则》。



